PS:昨晚利用服务器空闲时间,刚刚把WordPress升级到最新版本——2.8,今天正好“借题挥发”一下,试一试新版本中的“快速发布”功能。

言归正传。对一些表示虚义的词,应该利用“意会”来“翻译”,如果非要“言传”这些词,即非要直译其字面意思,结果不是啰里啰嗦,就是不伦不类;举两个小例子:

[例1]The most significant change reflected in this thenth edition is a new chapter on computer graphics(Chapter 10).

如果把这句话里的reflected in翻译出来,效果并不好。如:“第10版中反映出的最大变化是关于计算机图形学的新的一章(第10章)”

仔细咂吧咂吧滋味,好像是不会说中国话的人翻译的。没错,这种多此一举的翻译,恰好应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即“画蛇添足”。你看,要是去其两“足”,只剩下“第10版最大的变化是新增了关于计算机图形学的一章(第10章)”,岂不更简练、更明确?

[例2]Most of this chapter focuses on the discipline of 3D graphics in which abstract models of three-dimensional worlds are encoded and then used to produce two-dimensional images.

没错,引导定语从句的in which是万万不可“言传”的。你猜自怎么着,硬是有“敢为天下先”的,看人家翻译的:“这一章的大部分内容集中在3D图形学科,其中对三维现实世界的抽象模型被编码,然后用来生成二维图像”。

in which引导的定语从句,如果相对较短,可以让它直接“修饰中心词”(即此处的宾语discipline of 3D graphics);如果像这里比较长,就要郑重其事一点,给人家一套独立的谓语结构,不要舍不得。比如:“这一章的大部内容集中在3D图形学方面,也就是如何对三维现实世界的抽象模型进行编码,然后再据以生成二维图像的技术”。

类似地,in that、in ways都不能“言传”,而是要“意会”。归根到底,还是那句话:翻译要翻译意思,不是翻译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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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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