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4年出版的《英汉翻译练习集》前言中归纳了我在英译汉实践中的25点体会。其中绝大多数是我对英汉两种语言各自特点的认识。这些认识对我后来的工作,无论是英译汉,还是汉译英,都是有帮助的。现在我就把这25点体会连同有关的译例说一说。

⒈一词多义。弄清原文的意思,在汉语中选用适当的词语。例如:
Born in 1879 in Ulm, Germany, Albert Einstein was two years old when his parents moved to Munich, where his father opened a business in electrical supplies.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于1879年出生在德国的乌尔姆城。在他两岁的时候,父母移居慕尼黑。他的父亲在慕尼黑开了一家工厂,生产电气器材。(句中business一词,据有关资料介绍是指factory,而不是store,故译作“工厂”。

⒉英语名词和介词用得多,汉语动词用得多。
Psychologically there are two dangers to be guarded against in old age. One of these is undue absorption in the past.
从心理方面来说,到了老年,有两种危险倾向需要注意防止。一是过分地怀念过去。(如译作“对过去的过分怀念”,则不顺。

⒊英语代词用得多,汉语实词用得多。在一个句子里,英语可以先出代词,后出实词;汉语则先出实词,后出代词。
One day, while I was playing with my new doll, Miss Sullivan put my big rag doll into my lap also, spelled “d-o-l-l” and tried to make me understand that “d-o-l-l” applied to both.
有一天我正在玩一个新娃娃,沙利文小姐把我的大布娃娃也放在我腿上,然后写了“d-o-l-l”这几个字母,她是想让我知道“d-o-l-l”既可以指新娃娃,也可以指旧娃娃。(如译作“指二者”,就不顺;如译作“两个都指”,意思既不清楚,句子也压不住。
If they are disappointed at one place, the drillers go to another.
钻探石油的人如果在一个地方得不到预期的结果,便到另一个地方去钻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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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审订译稿的时候发现,许多句子的译文不顺,究其原因,往往是定语没有处理好。在英语里,可以用作定语的成分很多。单词、从句、分词短语、介词短语、动词不定式,都可用作定语。单词作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语前面,其他定语一般放在后面。汉语里,定语一般放在被修饰语前面。因此翻译时若把定语仍译成定语,而且仍放在前面,译文当然就不顺了。

定语如果不译成定语,又能译成什么呢?

关于定语从句的译法,已经看到不少文章。各种教程和专著中也有专门的章节加以论述。这里只举两个例子。

例1 The police are concerned for the safety of the 12-year-old boy who has been missing for three days.
那个12岁的男孩失踪三天了,警方对他的安全感到担忧。

例2 Each of London’s districts had a distinct character that marked it off from its neighbours.
伦敦的每个区都有鲜明的特征,与邻近地区不同。

例1的译文用了两个主谓结构,也可以说是两个并列短句。若译作“警方对那个已失踪三天的12岁男孩的安全感到担忧”,异文就因定语太长而不顺了。例2的译文用了一个主语带两个并列的谓语。总之,这两个例子,原文都是主从结构,而译文都是并列结构。这也正是英汉两种语言在句子结构方面最大的区别。

例3 Police investigating the train derailment have not ruled out sabotage.
警方调查火车出轨事件,没有排除人为破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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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汉,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透彻地理解原文。

看一篇东西,可以有不同的目的。若为获取信息,抓住大意就可以了。

若是为了消遣,那就可以看懂多少算多少。若是为了翻译,那就非透彻理解原文不可。

有时似乎觉得懂了,但翻译起来还是不知如何下手,究其原因,可能仍是未能真正理解原文。在这种情况下,若勉强去译,便会采取机械的办法,逐字翻译,许多误译就是这样产生的。

例1  We want to get all the parties back to the negotiating table.
例2  Their differences have been thrown into sharp relief by the present crisis.

虽然party一词可以指“政党”,但此处与negotiating table相联系,便指“谈判的一方”了。所以,例1的意思是:我们想把有关各方拉回到谈判桌上来。Differences一词本身是有“差别”的意思,但在这个上下文里,它却指“意见分歧”。例2的意思是:目前的危机使得他们的分歧更加引人注目。

例3  He was found guilty of murder.
例4  There is no right of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

涉及法律时,find不一定表示“发现”,而可以指“裁决”、“判决”。Appeal也不一定表示“呼吁”,而可以指“上诉”。因此,例3的意思是:经裁决,他犯有谋杀罪。例4的意思是:关于这项判决,没有上诉权。

例5  The end result of her hard work was a place at medical school.
例6  To graduate with honors from college

在学校教育方面,work就指学习,a place就是an opportunity to study at a university,也就是一个入学名额,而不是一个工作职位。With honors指的是“以优异的成绩”,而不是“感到荣幸”。因此,例5的意思是:她勤劳学习,终于进了医学院。例6的意思是:以优异的成绩从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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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情都有个要求,希望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翻译也不例外。那么什么样的译文算是好的译文呢?我们应以什么样的标准作为努力的目标呢?

1980年出版了张培基等四位学者编著的《英汉翻译教程》。作者在“翻译的标准”一节中写道:“我们主张把翻译标准概括为‘忠实、通顺’四个字。”“所谓忠实,首先指忠实于原作的内容。”“忠实还指保持原作的风格。”“所谓通顺,即指译文语言必须通顺易懂,符合规范。”

1983年出版了吕瑞昌等五位学者编著的《汉英翻译教程》。关于翻译标准的论述,与第一本书是一致的。书中写道:“我们不妨用‘信、顺’两字来概括我们今天汉英翻译的标准。所谓‘信’是指忠实于原文的内容,包括思想、感情、风格等,即把原文完整而准确地表达于译文中,对原文内容尽可能不增不减。所谓‘顺’,是指用词正确得体,行文流畅通顺,符合英语习惯;避免逐字死译、生搬硬套,使不懂汉语的英语读者也能看懂。”

这两本书是受教育部委托编写的高校通用教材,一本讲英译汉,一本讲汉译英,二十多年来,一直在我国高校广泛使用。

我基本上同意这两本书关于翻译标准的提法,但我不赞成把风格放在忠实里面来谈。我们不必因为严复提出了“信、达、雅”,谈翻译标准就一定要谈风格。因为风格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把原文的风格完全翻译过来,这恐怕是不大可能的,但也不是说风格就完全不能翻。译者只能尽力而为。译文的风格除了包含一部分与原文一致的风格,必然还包含其他因素。而且翻译不同类型的作品,对风格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英译汉还比较好办,汉译英就更难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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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我们学习汉语和英语的经历,就会发现我们是孤立地来学的。学汉语时,老师没有必要也从未鼓励我们去与英语做比较。学英语时,老师更是劝我们不要去与汉语比较,免得受汉语的影响而学不好英语。若让我们说一说汉语和英语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我们也许会感到茫然,因为我们从未对这两种语言加以比较。

翻译界有一个提法:翻译理论与实践。有人写书,以此为书名。有的学校开课,以此为课程名称。这个提法甚至进入了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学科目录。仿佛这个提法概括了翻译领域的全部内容。

其实,在翻译理论与实践之间,还有一个层次,那就是语言对比。所谓语言对比,就是研究英汉两种语言的异同,从而看出英语和汉语各自的特点。相比之下,各自的特点就清楚了。

二十世纪中期,王力先生在《中国语法理论》第六章“欧化的语法”中花了很大的篇幅进行语言对比,指出各自的特点,探讨英语对汉语的影响。八十年代以后,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多了起来,出版了专著,还成立了专门的机构。

我个人进行语言对比,是从对照着原文研究《毛选》的译文开始的。我在研究了大量的译例之后,得出了若干规律性的认识,分二十个题目,写成了《汉英翻译五百例》,于1980年出版。

例如,许多译例表明:“在一个汉语句子里或相连的几个句子里,往往有些词或词组重复出现。”“英语和汉语相反,在一般情况下是避免重复的。”“汉语重复,英语不重复,这是两种语言的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有了这点认识,汉译英时就多用代称,英译汉时就多用实称,不必拘泥于原文了。

语言对比主要是注意句子结构,或者说注意翻译过程中各个成分在句中的变化。译文之所以有时会因过于机械而不顺,就是因为迁就原文的结构,而没有考虑译文的结构应有哪些变化。好的译文之所以好,就是因为句内各成分都放在了应放的位置,符合译入语行文的习惯。美国翻译理论家奈达说过:

To preserve the content of the message the form must be changed .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是不是看几本书就行了?诚然,这方面的书也是有的。但只看别人得出的结论往往印象不深,时间久了,也许就忘了。因此最好亲自动手进行比较,或者至少把别人结论拿来验证一番。其实,语言对比是很有趣的,通过对比,你会发现许多过去未曾注意的东西。而且你的注意力也不会完全局限于译例。每当你有所发现的时候,你就会去查阅关于英语的权威性著作,也会去查阅关于汉语的权威性著作,看看他们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说的。比如,在我研究前面提到的“实称”与“代称”的问题时,就参考了Randolph Quirk等四位学者所著的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书中有一节专门论述substitution,我看到不仅名词有替代的说法,动词、形容词、副词等也都有替代的说法,他们把所有这些替代的说法统一称为“pro-forms”。看到这里我感到一阵惊喜,顿时觉得自己对这个问题的了解深入了一步。一个人要是学问有长进,就会感到欣慰,要是日有所进,就会觉得其乐无穷。

对比两种语言,认识其各自的特点,主要是通过研究译例来进行的,是与翻译实践紧密相连的。若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来指导翻译实践,翻译起来就会得心应手,认识越深刻,就越得心应手。不信你试试。

语言是一个神奇的东西,运用得当,可以产生强大的力量,译者也就是借助于这种力量,重新创造出感人的作品。可以说,译者对语言的掌握是做好翻译的先决条件。

严复就是用他那优雅的古文把进化论的思想介绍到中国,感动了一大批有识之士,包括当朝皇帝,推动他们变法维新。他翻译的《天演论》,虽未尽“信”尽“达”,一个“雅”字却表现的淋漓尽致。

林纾虽不懂外语,却在别人帮助之下,用他那精美的文言文将184种外国文学作品介绍到中国。《林译小说丛书》曾使十一二岁的钱钟书“增加学习外国语文的兴趣”。数十年后,大学问家钱钟书“偶尔翻开一本林译小说”,发现“它居然还没有丧失吸引力”。

周熙良教授就很强调研究语言。他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翻译三论”,发表在《翻译通讯》1982年第六期。他在“翻译与语言”一节中指出,初搞翻译的人要看点汉语语法,注意到一些语言现象,这有助于摆脱原文的束缚。他说:“一个搞翻译的人对语言不感兴趣,翻译水平是不大会提高的。”

近年来,研究翻译的人多了起来,各种出版物也多了起来,介绍翻译理论、翻译技巧、翻译方法、翻译经验,吸引着初上译途的人的眼球。这些出版物既然都是研究的成果,都会给人以启迪。但对一个译者来说,最重要的不是通晓多少种翻译理论,掌握多少条翻译技巧,而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最后决定译文质量高低的是译者使用语言的能力。一位有经验的译者,可能说不出多少翻译理论和技巧,他靠的是自己在语言方面的造诣,他能告诉你的是怎样学好语言。

单其昌写了一本《汉英翻译技巧》,请杨宪益作序。杨先生在肯定了作者的研究方法之后指出,要避免翻译工作中出现错误,“主要还是要多读一些好的英美文学作品,逐步理解这种外国语言的内在规律。”接下去,他还介绍了自己的学习经历,“在我掌握了基本语法之后……到了我上高中时,我就完全丢开了语法书,只去广泛阅读文学作品了。”

我的老师王佐良教授译过一本《彭斯诗选》,其中有一首题为“一朵红红的玫瑰。”他在题为“答客问:关于文学翻译”的广播稿中提到,自己对这首诗的译文并不满意。接下去,他说,“作为一个译者,我总是感到需要不断锻炼,要使自己的汉语炼得纯净而又锐利。”老先生这样孜孜不倦,精益求精,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英国剑桥大学George Steiner 教授写过一本书,名叫After Babel。在第一章的末尾,他说了这样一句话:A study of translation is a study of language。这也许是对翻译研究最好的概括。你不想在语言上下点功夫吗?

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留学法国,攻读法国文学和绘画,回国后将大量法国文学作品译成中文,介绍给国人。他在1957年给《文学报》写的一篇题为“翻译经验点滴”的文章里就曾说过:“翻译重在实践。”

要想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一定要通过实践。实践可以分为两类,直接的实践和间接的实践。

所谓直接的实践,就是自己亲身参加的实践,也就是自己动手翻译。一回生,二回熟,日积月累,第一手经验多了,做起来得心应手,翻译能力有所提高。所谓“熟能生巧”,就是这个道理。但自己能译的东西是有限的,从这种实践中得出的经验也是有限的。因此,还需要借助于间接的实践。

所谓间接的实践,就是研究别人的译文。比如,一篇文章在手,准备翻译,这时先找一些有关的资料或同类文章的译文看一看,在词语和风格方面定会有所借鉴。常作翻译的人都会这样做。别人的译文是别人直接实践的产物,你看了别人的译文,就是从事间接实践。从总结经验的角度来看,直接实践和间接实践具有同等的价值。因此,有空的时候,找一些译文来,尤其是好的译文,加以研究,总结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对于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是大有好处的。

不过我还是要强调,只看别人怎样翻译,自己并不动手译,是不行的。我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编过一套翻译教程,有些学校办了辅导班。有一次,一位老师告诉我,他的学生只看我的书,并不作练习。我听了大为惊讶,连忙写了一片短文,登在《英语学习》杂志上。我说,学翻译犹如学游泳。只在岸边看别人游,或只听教练讲解,是学不会的。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在各门课程之中,我觉得翻译最便于自学了。有些年轻同志总希望当面向名家请教,或听他们演讲,或与他们交谈,若能单独见面就更好了。但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而且不见得是最有效的学习方法。

其实向名家学习,随时都能做到。那就是不要求面授,而是去自学,去研究名家的译文。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先不看译文,自己先根据原文翻译一遍,然后拿自己的译文和名家的译文相比较,从差距中就可以看出自己的弱点和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克服自己的缺点,提高翻译能力,定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第二种方法:研究译文。将原文和译文对照研究,从中得到启发。

周煕良教授是我非常崇敬的一位译者,他不仅从事文学翻译,而且喜欢讨论翻译问题,发表看法。几年前,我拿原文对照着看,他译的英国作家高尔兹华绥所著《福尔赛之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段话。

Those privileged to be present at a family festival of the Forsytes have seen that charming and instructive sight — an upper middle-class family in full plumage.

译文是:

碰到福尔赛家有喜庆的事情,那些有资格去参加的人都曾看见过那派中上层人家的兴盛气象,不但看了开心,也增长见识。

原文charming and instructive是定语,和sight搭配,但译成汉语,若想保留这样的搭配是很困难的。译文把原文的定语放到后面去处理,语言就顺了。当然,放到后面,就不一定是定语了。

第三种方法:研究不同的译文。有些作品经不同的人翻译,便出现了不同的译本,而且都是很好的译本。例如《红楼梦》,近年来就出版了两个译本,一个是国内出版的杨宪益和他的夫人戴乃迭的译本,取名A Dream of Mansions, 另一个是英国出版的David Hawkes的译本,取名The Story of the Stone.这两个译本都很好, 不少人做了对比研究。

更为可贵的是原译者提供的修订译文。把修订后的译文和原译文比较一下,看译者是怎样修改自己的译文的,往往可以看出许多问题.

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是这样开始的: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这段话,在杨宪益和戴乃迭译的Lu Xun Selected Works(1956,1980)里是这样译的:

The layout of Luzhen’s taverns is unique. In each, facing you as you enter, is a bar in the shape of a carpenter’s square where hot water is kept ready for warming rice wine.

后来,在这两位译者译的Selected Stories of Lu Hsun(1960,1972)里,这段话就改为:

The wine shops in Luchen are not like those in other parts of China. They all have a right-angled counter facing the street, where hot water is kept ready for warming wine.

为什么这样修改,译者没有说,我们也无法询问,只能自己揣摩。全段讲的是鲁镇的酒店,第二个译文的wine shops作定语,一下子就把读本的注意力集中到“酒店”身上,下文也好安排。因此,比第一个译文以layout作主语为好。至少我们可以看出,原文以“格局”为主语,译文用layout不如用wine shops作主语好。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在做翻译时也就不必拘泥于原文的句子结构了。你说是不是?

我从小就喜欢翻译。记得在青岛上中学的时候,曾把英语课本里的故事译成中文,不是为了发表,纯粹是觉得好玩儿,而且有一种成就感。

大学毕业后,留在北外当老师,后来有幸参加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领导人著作的翻译和修订工作,参加重要文件的翻译工作。当时我觉得学习外语,能做这样的工作,是无上的光荣,这种感受也鞭策我努力钻研。

有一天,我看到这样一句话:

“吃一堑,长一智。”

“a fall into the pit, a gain in your wit.”

没想到天下竟有这样好的译文,它本身就像一句谚语,然而它又与原文如此接近,如此吻合,使我惊讶不已。

后来我又看到这样一句话:

夺取这个胜利,已经是不要很久的时间和不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了;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久的时间和要花费很大的气力的事情。

To win this victory will not require much more time and effort, but to consolidate it will.

原文里重复出现的词语,译文没有重复,一个小小的will竟然替代了原文用二十多个字表达的意思。我在这里看到了道地的英语。

每当我看到这样好的译例,就回想起小时候在海边玩耍,捡拾贝壳。阳光下,那贝壳五光十色,绚丽多彩,拿在手里,别提多么高兴了。

近年来,参加了几本词典的审定工作。原书都是英英词典,加上汉语译文后,变成英汉双解词典。译文对不对,顺不顺,这就是审定者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

原文:The cold weather frosted up the track last night.

译文:昨晚寒冷的天气使跑道上结了霜。

改为:昨晚天气寒冷,跑道上结了霜。

原文:My toes were frostbitten from skating too long.

译文:滑冰的时间太长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为:滑冰的时间太长,我的脚趾冻伤了。

改动虽然不大,译文弄得比较通顺了,这也是对词典的贡献。

翻译有没有苦恼,有的。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二集》中说过:“譬如一个名词或动词,写不出,创作时候可以回避,翻译上却不成,也还得想,一直弄到头昏眼花,好象在脑子里面摸一个急于要开箱子的钥匙,却没有。”译者这时的确感到心急如焚,焦头烂额,可是一旦找到合适的译文,就会感到格外痛快。

译者还有一种苦恼,那就是一个长篇在手久久不能完成。我译《大卫·科波菲尔》时,就有这种体会。前后三年时间,一天都不敢歇息,更谈不上娱乐。家里人抱怨,“连跟你说话的工夫都没有。”三年里,我天天跟书中的角色打交道,把他们的言行和思想感情用汉语表现出来,他们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以至于在快译完全书的时候,怀着沉重的心情仿佛向他们一一告别,痛苦得很呀。

几年以后,忽然有一天出版社的责编打来电话,说我的书快要出版了。我兴奋极了。取回样书的那一天,我对老伴说,我又有了一个儿子,我已经把他接回来了,他的名字就叫“大卫”。

总之,翻译蕴藏着无穷的乐趣,等待喜欢他的人去发掘。干这一行,就要爱这一行,否则怎么能做得好呢?

作者:[德]威廉·恩道尔

当我坐在桌前,铺开笔墨,准备为本书中文版撰写序言的时候,既感到自豪,也感到惶惑。中国读者智慧而敏锐,要在这样一篇短序中将一个纷乱嘈杂的世界简洁明了地呈现出来,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美国是当今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以一种不同于美国的方式,在世界事务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是当今中国的历史使命。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了解美国,看她是如何避免重蹈前人的覆辙,特别是避免犯英国同样的错误,如何借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形成自己的“软实力”,如何构建被《时代》杂志创始人亨利·卢斯所称的“美国世纪”,是十分必要而紧迫的。

“美国世纪”隐藏在反对殖民主义、提倡自由贸易和企业自主的旗帜下,隐藏在“支持”民主的空洞而又诱人的口号中。在1945年之后的头几十年,美国强权的确在世界上发挥了超乎寻常的作用。但是,要记住,美国强权有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基础——独霸世界的军事垄断地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独领风骚的货币龙头地位,美元是世界硬通货,美联储便是全世界的中央银行。

1971年8月,尼克松总统决定单方面放弃所应承担的条约义务,关闭了美联储的“黄金窗口”,以防止对美国黄金储备的挤兑。美国发行货币的能力,因此被无限放大,你只需“无条件地忠于美国、信任美国”。这样的安排使得美国当局在过去的三十多年中有无限的融资能力来支持战争,滥杀无辜,解决扶摇直上的贸易赤字和财政赤字。长期以来,美国对德国、日本保持巨额的贸易逆差,近年来,这一趋势又扩展到中国这样的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兴国家。在保持美元的世界硬通货币地位的过程中,在世界贸易领域,没有哪种商品可以与石油相提并论。

只要这个世界对美元还有“信心”,这个系统就能运转。对华盛顿和华尔街的人来说,这个系统简直就像是一台神奇的印钞机。但它的确不是。

今天的“美国世纪”正日渐式微。关键问题是:为什么会这样?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写作本书的目的就是想为读者解答这个问题。

细心的读者很快就会发现,本书不是石油政治的美国版解释。本书追溯了过去一个多世纪里关于强权政策、帝国政策和世界霸权政策的历史。

今天,在西方大学的图书馆里,你几乎找不到一本能够把英美外交政策背后的动力因素解释清楚的历史教科书,特别是能将1941年以后建立在“英美特殊关系”基础上由罗斯福和丘吉尔创立的“泛美主义”联盟下的世界解释清楚的书籍。这个联盟在20世纪30年代称被英美当局称为“英语国家联盟”,其目的是要统治整个地球。但是,联盟的今天正处在分崩离析之中,主要原因是联盟的主导者之一美国在三十多年里在外交和经济政策方面犯下了灾难性的错误。

“如果你控制了石油……” 查看全文 »